| 旅行证 |
| 2010/01/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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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(以下简称“旅行证”)是代替护照使用的旅行证件,如无注明,均为两年多次有效。
本馆只受理领区内(Illinois, Michigan, Minnesota, Iowa, Wisconsin, Indiana, Missouri, Kansas and Colorado)旅行证申请。申请人须亲自前来申办,无需预约。
一、下列人员可申请旅行证:
1、未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,但拟前往大陆的港、澳同胞;
2、未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,但拟前往大陆的台湾同胞;
3、无有效中国证件,需回国的中国公民;
4、在美国出生的儿童,其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国籍,且未获美国(或其他国家)永久居留权者;
5、领事官员认为不便或不必持用护照的其他人员。
二、所需材料:
1、如实、完整、清楚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/海员证/回国证明申请表》1份;
2、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张;
3、港澳台同胞请提供香港、澳门、台湾旅行证件、在美合法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;
4、在美国出生的儿童,请提供出生证明、父母中国护照、有效美国签证原件及复印件;(如儿童居住在我馆领区内较远的城市,不便亲自到馆,可由父母一方到馆代为递交申请。除上述材料外,还需提供:1、经notary public公证的“儿童申请旅行证的照片为儿童近期照片”的公证书;2、经notary public公证的父母未到馆一方授权并同意到馆一方办理旅行证的委托书。)
5、持失效中国护照者,请提供原照及复印件。若护照遗失,请书面声明护照遗失情况。
三、收费、取证和支付方式: 正常件第5个工作日领取,收费25美元;当日或次日取证,需另交特急费30美元;第3个或第4个工作日取件,需另交加急费20美元。
到馆取证接受信用卡(MasterCard、Visa)和现金支票(Money Order、Cashier’s Check) 现金支票收款人为:Chinese Consulate in Chicago
申请人如不便来馆领取证件,在递交申请时可同时申请证件回邮服务。请准备: 1、足额的现金支票(Money Order、Cashier’s Check),金额包括办证费和邮寄服务费5美元/信封,现金支票收款人为:Chinese Consulate in Chicago。 几份旅行证申请可使用同一个回邮信封,支付一张现金支票。计算方法如下: 1人办理旅行证并回邮费用为:25+5=30美元
2人办理旅行证并用同一信封回邮:25*2+5=55美元
3人办理旅行证并用同一信封回邮:25*3+5=80美元
以此类推……
2、贴好邮票的USPS Express Mail回邮信封(邮资请向邮局查询),或已预付邮资的UPS(air only),FedEx(air only)。信封上的发件人、收件人均填写申请人的姓名和美国国内地址。收件人对自己在信封上所提供的信息负完全责任。 3、正常情况下,邮件将在本馆在收到申请后的第5-7个工作日寄出,无急件邮寄服务。请申请人提前自行抄录邮件的Tracking Number,以便在我馆寄出邮件后自行查询邮件状态。 4、邮件寄出10天内恕不接受查询。遇紧急情况,请将申请人姓名、出生日期、护照号码、取证单号、联系方式传真至312-453-0211,我们会尽早回复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: 1、受理申请时,我馆所收材料均为复印件。领事将查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相符,并在查验后将原件退还申请人。 2、受理申请后,我馆将会为申请人开具取证单。请妥善保留取证单,申请人本人或他人凭此单取证。如申请证件回邮,亦需妥善保留此单,以便日后查询。 必要时,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,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。遇此,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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