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 |
| 2010/01/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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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公护照(包括外交护照、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)持有人如不再具有因公身份,可申请换发因私普通护照。本馆只受理领区内(Illinois, Michigan, Minnesota, Iowa, Wisconsin, Indiana, Missouri, Kansas and Colorado)中国公民护照申请。申请人必须亲自来我馆申请,无需预约。
请提供以下材料: 一、如实、完整、清楚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/海员证/回国证明申请表》1份; 二、2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,照片规格为:头部宽度为21mm-24mm,长度为28mm-33mm,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; 三、因公护照原件(如遗失,请在申请表上注明)和复印件(请用Letter规格纸张复印带照片资料页,来美签证页,如曾办理延期和加注,请一并复印); 四、如有“绿卡”或“回美证”,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(请用Letter规格纸张复印); 五、换领因私护照情况声明。内容包括:姓名、申请因公护照事由、入境签证种类及原订停留期限、滞留未归原因、滞留后转为何种身份、现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名称及地址、家庭主要成员姓名、住址,与原单位是否有未了事宜等。 六、领事官员要求的其他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。
需报国内审核,请等我馆电话通知领取时间。 收费:55美元 到馆取证接受信用卡(MasterCard、Visa)和现金支票(Money Order、Cashier’s Check) 现金支票收款人为:Chinese Consulate in Chicago
必要时,上述内容会进行调整,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。遇此,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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