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部要求各地增加后备医院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准备 |
2009-05-27 21:43 |
卫生部办公厅5月27日下发通知,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,并在原有定点医院的基础上,增加一定数量的后备医院做好医疗救治准备。 根据通知要求,后备医院应是具备感染科、呼吸科、重症医学科、实验室检测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。当甲型H1N1流感病例超出定点医院收治能力时,将集中收治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。 通知要求,各地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防护工作,防止甲型H1N1流感疫情院内传播。要重点加强感染科、呼吸科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,提高诊疗和护理能力,为有效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做好充分准备。 通知指出,医疗机构要按照《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(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)》规定,科学规范地做好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诊疗工作。要规范采样,及时送检;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,科学规范用药,注意发挥中医药的作用。 通知要求,各地要按照“集中患者、集中专家、集中资源、集中救治”的原则,重点做好重症病例的集中救治工作。集中收治重症病例的定点医院要成立专家组,及早发现和救治重症病例;要充分发挥省级专家组的作用,提高重症病例的抢救成功率,有效降低病死率。 截至目前,我国内地共报告13例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,已有5例治愈出院。 |